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
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管理,预防、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孩子防治法》和国务院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,我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。学校建立和完善预防传染病传报信息网络,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,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保健教师。
二、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范围:
1、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的;
2、出现一定数量发热、咳嗽、腹泻等症状的;
3、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;
4、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病情况。
三、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要求:
凡出现以上情况的,学校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,在两小时以内,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新登镇防保所,并跟踪后续信息,定期报告。
学校疫情报告人(各班班主任、学校保健教师)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颖似病人时,不得隐瞒、谎报或缓报。
姚村镇六中 寨底学校